株洲海事严格落实省总河长2号令重拳整治“僵尸船”(组图)
发布日期:2018-04-02信息来源:交通运输局
3月30日上午10时,株洲市地方海事局执法人员乘船来到枫溪大桥河东附近水域,一艘锈迹斑斑的船舶裸露岸边,被钢绳固定,船体老旧破败,现场有多名工作人员正在实施拆解。
据了解,该船是2016年8月汛期走锚至此,海事部门采取了紧急救援,并用绳索固定在岸边。当时无人认领,经过努力寻找到了船主,但依旧无人看守,最终变成了“僵尸船”。遇到汛期涨水,船舶容易发生失控、走锚的危险,更有可能会发生冲撞桥梁的事件。为消除这艘“僵尸船”对航运和河道行洪带来的隐患,株洲海事多次与船主协调,做好思想工作后,联合水务、环保、渔政、水上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船舶进行强制拆除,并限期31日拆除到位。
根据《关于开展“僵尸船”专项清理整治的决定》(湖南省总河长令第2号)以及省交通运输厅《关于实施“僵尸船”专项清理整治的意见》(湘交函〔2017〕933号)文件,要求各地立即开展专项行动,全面清理整顿河道水域长期“停泊不用”、“无人管理”的僵尸船。
株洲海事为全面完成全市范围内“僵尸船”整治任务,多措并举开展工作。
出实招。接到省河长2号令后,株洲海事迅速行动,2017年12月,要求辖区所有海事处对辖区内“僵尸船”进行全面摸底调查,掌握长期停靠不用、无人管理船舶的所有人、船舶基本情况、停靠地点等基本台账信息,并对锚泊等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,建立辖区内“僵尸船”档案,做到“一船一档”。
干实事。建立联动机制。1月10日,365APP下载出台“僵尸船”整治方案,要求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水务、环保、畜牧水产、文体广局等部门制定“僵尸船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,分解工作任务,明确工作职责,落实工作责任,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。开展“僵尸船”集中整治行动。“僵尸船”清理整治按照“政府主导、交通牵头、部门配合”的工作机制,由交通海事部门牵头,环保、水利、农业渔政等部门配合协同推进。并在3月30日开展扫尾整治行动。
出实效。攻坚克难,分类处置不同类型“僵尸船”。对于无人认领的船舶,海事部门船艇进行强制拖离;对于长期闲置的加油船,考虑辖区拆除存在一定危险,海事部门拖离至船厂后,实施专业拆除;对于有人认领和看管的船舶,株洲海事划定并公布汛期船舶安全停泊水域(城区两个:湘江左岸栗雨水域、湘江左岸包家港水域),开展河道船舶巡查检查,排查影响防洪和航运安全的船舶,对船主进行安全教育,要求人员值守,确保汛期船舶安全停泊,遇大洪水不发生船舶失控、漂移;遇重大汛情,株洲海事将加强辖区内停泊船舶的安全警示,督促船主采取安全措施,确保不发生船舶冲撞桥梁、闸坝等拦河建筑物的事件。
据统计,目前株洲辖区148条“僵尸船”已全部处置到位。(海事局)
责任编辑:市交通局